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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編號:
BZSJ2024CG337號
二、項目名稱:
亳州 (略) 土木工程材料實訓室項目(二次)
三、成交信息
供應商名稱: (略) (略)
供應商地址: (略) (略) 希夷大道國購名城綜合樓南104號
成交金額:人民幣(略)(略)(略)萬(略)仟(略)佰(略)(略)元整(¥(略).00元)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
貨物類 |
名稱:工程試驗仿真系統(tǒng) 品牌:西安三好 規(guī)格型號:V1.0 數(shù)量:1項 單價:(略)元 |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:
張鳳臣、李穎、葉劍標(采購人代表)
六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
(略) (略) 招標代理費用收費標準定額收取,收費金額:5000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
(一)采購方式、詢價公告發(fā)布日期、開標日期、資格能力條件、業(yè)績、信譽、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原因、投標人評審得分與排序、投標人投標報價與評標價。
1.采購方式:詢價
2.公告發(fā)布期限:2024年12月16日
3.開標日期:2024年12月24日
4.資格能力條件:本項目未作要求
5.業(yè)績:本項目未作要求
6.信譽(榮譽獲獎):本項目未作要求
7.項目負責人:本項目未作要求
8.投標人未通過審查的原因:安 (略) 、安徽 (略) 、 (略) (略) 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。
9.投標人評審得分與排序:無
10. 投標人投標報價與評標價:詳見附件
(二)提出質疑的時間、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,以及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1.提出質疑的時間、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
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(至2025年1月8日止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、集中采購機構(地點、聯(lián)系電話見本公告第九條)提出質疑。
2.提出質疑的條件
供應商認為本項目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應當按照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(財政部令第94號)等法律法規(guī),依法提出質疑。提出質疑的供應商(質疑供應商)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。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。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:
(1)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(2)質疑項目的名稱、編號;
(3)具體、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;
(4)事實依據(jù);
(5)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(6)提出質疑的日期。
供應商為自然人的,應當由本人簽字;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,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,并加蓋公章。
(三)不予受理的情形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.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所質疑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.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.質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實依據(jù)的;
4.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,或者缺少必要的證明材料;
5.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。
(四)投訴受理部門
(略) (略) :聯(lián)系電話:0558-(略)。
(五)成交通知書:
成交供應 (略) (略) 電子交易系統(tǒng)下載領取成交通知書。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名 稱:亳州 (略)
地 址: (略) (略) (略) 1625號
聯(lián)系方式:0558-(略)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 (略) (略)
地 址: (略) (略) 希夷大道455號F403室
聯(lián)系方式:0558-(略)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項目聯(lián)系人:王工
電 話: 0558-(略)
十、附件
1.詢價文件
2.分項報價表、投標人投標報價與評標價、中小企業(yè)聲明函
2024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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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銷邦招標”